动力管线安全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强动力管线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正常进行以及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等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各动力管线安全管理。
2 动力管线的范围
动力管线包括:蒸汽管线、压缩空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电力外线等。
3 管理
3.1 运行值班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明确所属职责范围、熟悉管道系统情况、掌握附属装置的性质、
作用及构造。
3.2 管线维修班组必须有管线竣工图和操作系统图。
3.3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 停送动能必须有生产装备部主管领导或调度批准后进行操作,各单位不得私自停送动能,发
现隐患或出现重大事故时应及时上报,正确处理后方可停送动能。
3.5 停止动能供应进行检修时,要挂明显警告标识,必要时加锁并做值班记录,检修前要检查阀
门关严后方可工作。
3.6 所有阀门必须关闭灵活、严密、关断后无泄露,所有管道入口、小室、检查井、管道及附属
装置必须标志明确,附近无障碍物,环境整齐清洁,井内无污泥、积水。
3.7 凡安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管道及附属装置在运行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3.8 蒸汽管道运行前,要进行暖管工作。
3.9 停汽检修
3.9.1 生产装备部在进行停汽检修时,应提前 2 日进行全面检查,提出管道缺陷、检修内容,
并通知用汽单位停送时间。
3.9.2 停汽时把有关流水阀门打开,排除积水;排气阀打开排除余汽;打开流水阀时,必须站在
放汽面相反方向或手轮侧面。
3.9.3 停汽后,检查固定支架、滑动支架、补偿器和各节头是否正常。
3.10 热水采暖管道
3.10.1 采暖季节过后,管道系统禁止放水,要保持管道水位最高点,并经常补充水。
3.10.2 禁止利用放汽阀、集汽罐排气阀和其他系统阀门排出采暖系统热水 ( 事故检修除外
) ,
对集汽罐定期放汽,避免受阻。
3.10.3 新装或大修管道后,在送暖前要进行冲洗,到水质清洁为止。
3.10.4 冬季水采暖因故停止循环时,要采取保温措施,防止管道冻坏。
3.11 冷水管道
3.11.1 冬季冷水管道和阀门必须保温,防止冻裂。
3.11.2 上水消防栓附近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做其他供水管使用。
3.11.3 打开拐角地方的上水阀门时,应缓慢送行,防止水击。
4 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