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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由记者辗转获得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 监审清单 挤出了不少水分,其中广州的
水价成本被多报 17%,原因是超标吃喝等费用也被计入。本来,作为政府的资源类产品的
定价就难以说得清楚,但也不能因为难定价就胡乱定价。作为公众,有权对自来水公司这
类自然垄断类型的企业所提供的产品的成本结构提出质疑。
所谓自然垄断,是指一些通常与民生关系特别密切的特殊类别产品,譬如煤气、供水、
供电等,其进行管网建设的投入又特别大,如果简单地引进市场竞争者,可能会使得成
本投入的规模更加庞大,譬如再建设一套煤气管网、供电和供水的网络,而对于单一的经
营者来说,可能由于客户数量不足(客户群被竞争者所分摊了),而需要让每一位客户
承担更高的费用。因此,对于这类产品或者服务来说,竞争不仅不能够降低成本,还反过
来增加了客户的负担。
因此,我们通常将这类企业称之为自然垄断企业,由政府直接经营。像广州市的自来
水公司、煤气公司等都是这类自然垄断企业的代表。问题出来了,正因为自然垄断企业是
由政府直接经营和管理的,而一般而言,政府追求的目标是公平,而不应该是其下属企
业的盈利,但是作为一家企业,尽管是自然垄断企业,也是以利润追求作为其目标。
于是,矛盾就产生了,当我们质疑自来水公司成本核算报告的时候,我们似乎是在
质疑政府部门,而不是在质疑一个企业。因为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其把吃喝成本计算到供
水成本当中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问题是超标了没有?可是,吃喝标准应该由谁来确定
呢?是政府还是企业自身?如果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有多家经营者加入供水产品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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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如果一家企业把 超标 的吃喝成本计算在内,其供水价格会较高,如果客户有选择
权,就会弃之而去。可在自然垄断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的客户,也就是我们的广大市民
自然是没有选择的机会,所以才会特别关注供水成本结构问题。
如何破解自然垄断企业产品的成本核算的难题呢?个人认为,出路并非是简单地根
据某份成本监审报告来指控该企业成本结构的不合理,而是要建立一个判别的规则,然
后让自然垄断企业去遵守,而这些自然垄断企业的成本结构也应该是公开透明的,并由
专业的会计师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