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
同;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
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
令;
6、
审查并签署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
案、进度计划等文件;
7、
检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8、
签发单位工程停工令、复工令,审核并签署验工计价表、工程
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9、
根据授权审核和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10、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参与或配合对工程质
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
11、定期巡视施工现场;
12、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13、组织编制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14、审核并签认承包单位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