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无论是在
验收检验还是定期检验的过程中,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电梯监
“
”
督检验规程的具体要求,我们会遇到许多这样那样的 间隙过大 问题,在此,笔者就多年
来电梯检验的工作实践与大家共同探讨,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国家新、旧电梯检验规程的对比
自电梯从起重机械单列以来,国家对电梯安全尤为重视,无论是从国家制定的标准还
“
是国家制定的检验规程来看,对 井道内表面与
”
地坎、轿门或门框的间距 尤为突出,
这也是预防发生电梯坠落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
1、自 2002 年 3 月 1
“
日起施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 6.
” “
层站层门与轿门 的 6.3”中要求:
“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门或门框的间距不大于0.15m ”
。
2、自 2005 年 1 月 1
“
日起施行《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的 3.
” “
井道 的 3.8”要
“
求: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 0.1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 0.50m 或采用
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为 0.20m。如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且门只能在层门的开锁
”
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从国家新、旧电梯检验规程中我们不难看出,它们的相同点是:两个检规所要求的尺
寸都是 0.15m,所要求的范围也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要求的是井道内表面与电梯轿厢地坎、
轿门或门框之间的间隙。而 2002
“
年的实施的检规中只是要求的 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
”
门或门框的间距 ;在 2005 年实施的检规中对此进行了细致的阐述,提出的 3 个方面的要求:
a、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 0.15m;b、对于局部高度小于 0.50m 或采用垂
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为 0.20m;c、如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且门只能在层门的开锁
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这样对我们在 今后的电梯检验过程中就提出了要求,
划定了界限,明确了目的,从而更加有利于我们电梯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检验项目
的内容要求在判定上有了新的更好更准的界定要求和条件。
“
”
二、 间隙过大 的危害与防治
“
”
十五 期间,我国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包括大型发电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
游乐设施等)
“
”
共发生等级在 严重 以上事故 1518 起,死亡 1470 人,受伤 1905 人。如果此
“
”
间隙过大 ,就会对电梯乘客、检验人员以及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造成潜在的不安全隐患。
因此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屡禁不止,从而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了一定的威
胁。因为电梯在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梯困人的情况下,乘客在轿厢内可以用一定的力将该电
梯的轿厢门扒开,如果轿厢地坎与井道壁的间距过大,就会导致乘客坠落电梯井道事故的
发生。
“
”
三、 间隙过大 的预防措施
“
”
针对此 间隙过大 ,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该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
行有效的防治:
1、从源头抓安全。回顾我市近几年来,电梯在安装验收的过程中,在测量轿厢与面对
“
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的时候,检测结论往往都是 间隙过大---
”
不合格 ,这样就给我们
电梯使用单位以及安装单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务必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此间距整改达
标。如今在上海
有限公司生产的货梯的出厂设计中不难看出,在整台电梯的发货
清单中,就包含了预防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过大的措施,就是直接将防护
“
板与其安装部件设计并放置于电梯的部件箱中,从而有效的从电梯源头解决了这一 间隙
”
过大 的问题,给不安全因素无机可乘。
2、加大预防此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的宣传力度。有些时候,电梯使用单位或安装
单位由于某种利益的驱使,会在电梯验收检验结束时,不认真地对继续整改的安全项目进
行不折不扣的整改,而是得过且过,从而埋下了安全隐患。故此,因电梯停电或是其他原
因造成电梯停止运行,如果有乘客被困应在轿厢内的话,请乘客不要慌张,要沉着冷静,
或是按电梯轿厢内的报警电话、报警铃、打电话进行求援,等待
人员或是物业公司
的管理技术人员的救援。千万不要在轿厢内乱把轿门,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这就需要
我们进行广泛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比如: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张
贴有效的电梯安全知识、电梯的正确操作方法及其效果图等等。
3、加大督促电梯验收检验时遗留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力度。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