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纲要求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市场法,包括其含义、理论依据、适用的估价对象、估价需要具备的
条件、估价的操作步骤以及每个操作步骤所涉及的具体内容等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要求
1.熟悉市场法的含义;
2.了解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3.掌握市场法适用的估价对象和条件;
4.熟悉市场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5.了解搜集大量交易实例的必要性;
6.熟悉搜集交易实例的途径;
7.掌握搜集交易实例的要求;
8.了解建立交易实例库;
9.了解选取可比实例的必要性;
10.掌握选取可比实例的要求;
11.熟悉建立比较基准;
12.熟悉交易情况修正的含义;
13.熟悉造成成交价格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因素;
14.掌握交易情况修正的方法;
15.熟悉市场状况调整的含义;
16.掌握市场状况调整的方法;
17.熟悉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含义;
18.掌握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内容;
19.掌握房地产状况调整的思路;
20.掌握房地产状况调整的方法;
21.熟悉求取单个可比实例比准价格的方法;
22.了解求取最终比准价格的方法。
二、内容讲解
第六章 市场法及其运用
第五节 交易情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