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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纲要求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市场法,包括其含义、理论依据、适用的估价对象、估价需要具备的

条件、估价的操作步骤以及每个操作步骤所涉及的具体内容等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要求

1.熟悉市场法的含义;

2.了解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3.掌握市场法适用的估价对象和条件;

4.熟悉市场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5.了解搜集大量交易实例的必要性;

6.熟悉搜集交易实例的途径;

7.掌握搜集交易实例的要求;

8.了解建立交易实例库;

9.了解选取可比实例的必要性;

10.掌握选取可比实例的要求;

11.熟悉建立比较基准;

12.熟悉交易情况修正的含义;

13.熟悉造成成交价格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因素;

14.掌握交易情况修正的方法;

15.熟悉市场状况调整的含义;

16.掌握市场状况调整的方法;

17.熟悉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含义;

18.掌握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内容;

19.掌握房地产状况调整的思路;

20.掌握房地产状况调整的方法;

21.熟悉求取单个可比实例比准价格的方法;

22.了解求取最终比准价格的方法。

二、内容讲解

第六章 市场法及其运用

第五节 交易情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