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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建筑规划设计控制要点 

1

 

 

、 总平面的设计要求

1.1 购物中心一般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入口广场,入口广场应结合城市主要交通道路及步

 

行街主要出入口设置。
1.2 购物中心设计中应考虑与城市交通的泊接站点,如公交车站、出租车停靠站等。应充分

 

考虑泊接站站面的长、宽等功能需求。有轨道交通时,考虑与轨道交通的连接可能。
1.2.1 自方案深化阶段开始,在总图及购物中心首层平面图中应体现出泊接站点,一般设

 

两处港湾式停车站点。
1.2.2 

 

应将泊接站点设计纳入景观标识系统设计。

1.2.3 规划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公司与政府协调沟通的结果,将泊接站点在图中

 

落实到位。
1.3 

 

大、中型以上城市商业广场,原则上不设大型地面停车场。

1.4 北京、上海的项目,建筑密度不宜大于 55%

 

1.5 购物中心沿主要道路尽量不设车库出入口,若必须设,不可垂直道路,在退线宽裕情

 

况下可顺着红线边缘设。并且不能在商铺前横向设车道出入口。
1.6 人防设计:人防设计应优先考虑异地建设,人防区域应优先考虑布置在持有物业部分 。
 

2

 

 

、 购物中心的设计要求

2.1 购物中心主力店首层对外开门不要太多,同一业态两个门之间的距离不要小于 50 米。
首层
商业入口的门做平开门,不做转门或自动门(北方寒冷地区另议)。购物中心商铺原则上

 

不对外开门。
2.2 购物中心首层内装设计时应考虑尽可能多的橱窗等商业展示面。购物中心的疏散楼梯
原则上应垂直外墙布置,少占用沿街面,以达到同样效果。
 
3

 

”  

、 室内商业步行街的设计要求(以下简称 室内步行街 )

3.1 室内步行街的中庭必须设在转折部位。若有两个及以上中庭时要分主次,一大一小,

 

中庭形状要有所不同。主中庭开洞面积大于 600 平方米,次中庭开洞面积 300~400 平方米
左右。两中庭间距离宜大于 100 

 

米。

3.2 严寒及寒冷地区商业广场室内步行街出入口必须设双层门廊,并且设风幕,不得设门

 

帘。
3.3 若为三层室内步行街,第三层宜全部做餐饮,重点布置具有当地餐饮美食文化特色的
餐饮业态。重油烟餐饮业态尽可能放置在三层,以减少其对一、二层的影响;油烟尽可能

 

高空排放。
3.4 三层室内步行街使用率(租赁面积与步行街总建筑面积之比)应达到 50%

 

3.5 

 

室内步行街的尺度

3.5.1 室内步行街的长度以 280~350 米为宜,宽度宜为 38—40 米,3.5—4.0 

 

万平方米。

3.5.2 室内步行街两侧店面之间宽度:首层 9~10 米,二、三层 15~17 

 

米。

3.5.3 室内步行街走道净宽宜 3.5~4 

“ ”

米, 洞 口宽度宜为 9 

“ ”

米, 桥 的净宽度宜为 3.5 米,

中庭周围走道净宽应适当加宽,观光电梯处走道必须加宽,可至 5~6 

“ ”

“ ”

米。 洞 口及 桥 边

 

缘不得设反梁。
3.5.4 室内步行街采光顶的开口宽度,应较下层开口两侧各扩大 0.8 

 

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