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供货合同
购货方:(甲方)陕西六建秦都花苑项目部
供货方:(乙方)陕西恒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
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承建秦都花苑一标段
10#
、
19#
楼
的钢材供
货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钢材生产厂家要求:
双方同意以酒钢、龙钢、海鑫、八一钢、略钢双方认可且符合国家
标准的钢材为准,如甲方另需其他品牌钢材时乙方应按时、按量供
应,价格同第三条。
二、供货总量:
此工程钢材总需求量(供货量)约 3000 吨。
三、钢材供货价格:
依据所供钢材品牌当日钢铁钢材网价格上浮 20 元<西安市>
(有备注价的以备注价为准),并依此单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按实
结算。
四、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三天提供每批次具体用量计划,根据甲方提供的需
求计划,乙方必须在两天内将货送达工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工程总供货约 3000 吨。
1.钢材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