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的主要空间构成
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
(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
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
公共建筑中,常可按其空间的使用部分、辅助部分及交通联系部分的不同组合方式:大体
归纳为五种基本类型。
(一)以通道等交通空间联系使用空间的组合
这种空间组合的特点是各个房间的组成,在功能要求上,基本需要独立设置。所以各房间
之间就需要有一定的交通联系方式,如走道、过厅、门厅与之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空间整体,
通常称这种组合方式为"走道式"的建筑布局。
使用空间和交通联系空间明确分开,这样就可以保证各使用空间的安静和不受干扰。
(二)以套穿的方法将主要空间按一定序列的组合
这种空间多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基本可归纳为五种形式:
1)串联的空间组合形式;
2)放射的空间组合形式;
3)串联兼走道的空间组合形式;
4)放射串联的空间组合形式;
5)大空间分隔的组合形式
这种空间多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适用于博物馆、展览馆、商业中心等。包括串联、放射
、
串联兼走道、放射兼串联、综合性的组合形式。
(三)以较大空间作为主体穿插辅助空间的组合
主要用于观演性建筑,如体育馆、影剧院、大会堂等。这种空间组合形式的基本特征是有
一个比较大的空间,作为人们活动的中心,而在大空间的周围,布置附属的空间。
(四)高层空间的组合
主要用于旅馆、办公楼、多种用途的综合楼等。高层公共建筑的空间组合与低层的公共
建筑相比,是有较大差别,首先反映在交通组织上,垂直交通系统的安排,是整个布局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