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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的主要空间构成

    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

(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

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

    公共建筑中,常可按其空间的使用部分、辅助部分及交通联系部分的不同组合方式:大体

归纳为五种基本类型。

    (一)以通道等交通空间联系使用空间的组合

    这种空间组合的特点是各个房间的组成,在功能要求上,基本需要独立设置。所以各房间

之间就需要有一定的交通联系方式,如走道、过厅、门厅与之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空间整体,

通常称这种组合方式为"走道式"的建筑布局。

    使用空间和交通联系空间明确分开,这样就可以保证各使用空间的安静和不受干扰。

    (二)以套穿的方法将主要空间按一定序列的组合

    这种空间多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基本可归纳为五种形式:

    1)串联的空间组合形式;

    2)放射的空间组合形式;

    3)串联兼走道的空间组合形式;

    4)放射串联的空间组合形式;

    5)大空间分隔的组合形式

    这种空间多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适用于博物馆、展览馆、商业中心等。包括串联、放射

串联兼走道、放射兼串联、综合性的组合形式。

    (三)以较大空间作为主体穿插辅助空间的组合

    主要用于观演性建筑,如体育馆、影剧院、大会堂等。这种空间组合形式的基本特征是有

一个比较大的空间,作为人们活动的中心,而在大空间的周围,布置附属的空间。

    (四)高层空间的组合

    主要用于旅馆、办公楼、多种用途的综合楼等。高层公共建筑的空间组合与低层的公共

建筑相比,是有较大差别,首先反映在交通组织上,垂直交通系统的安排,是整个布局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