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建筑设计主要相关规范
1.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临街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2.剧场主要入口前按每座不小于 0.2 平方米留出集散空地,否则,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
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用的疏散道路或空地。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
道路可视为疏散通道,但其宽度不得小于 3.5 米。
3.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4.侧台布置应靠近主台前部,便于演员和景物通向表演区。
5.灯控室、声控室均应设在观众厅后部。
6.化妆室应靠近舞台布置,主要化妆室应与舞台同层。
7.候场室应靠近出场口,小道具室宜靠近演员上、下场口设置。
8.盥洗室、浴室、厕所不应靠近主台。
9.消防控制室宜靠近主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
10.疏散规定:观众厅出口均匀布置,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楼座与池座应分别布置
出口,楼座至少有两个独立的出口;后台应有不少于两个直接通向室外的出口;乐池和
台仓出口不应少于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