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
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
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
10 年、15 年、20 年,或
到
50 岁、60 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
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储蓄型和保障型,储蓄型保险兼具储蓄和保障功
能,具有增值收益的特点。
2011 年,国内定期寿险市场上诞生了第一款优选类寿险——由
明亚保险经纪、中国人保和慕尼黑再保险联合推出的
“精心优选”,据业内专家分析,这款产
品的推出将成为国内定期寿险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产品。
二、定期寿险的分类
根据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间是否发生变化为依据,可以将其分为定期定额寿险、递减
定期寿险和递增定期寿险三种。
1、定期定额寿险
大多数定期寿险属于定额定期寿险。他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保持不变。例如,
张三投保了一份保额为
10 万元的 10 年期定额定期保单,如果张三在未来 10 年内死亡,且
保单仍然属于有效保单,则保险人将支付保单受益人
10 万元的死亡保险金。
2、递减定期寿险
递减定期寿险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这类型的保单通常给出一个初始
的死亡保险金,然后根据保单规定的方法逐年减少。例如,张三购买了一份递减定期寿险,
该保单第一年的死亡保险金为
5 万元,以后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减少 1 万元,以此类推。递减
定期寿险保单的续期保费在整个保险期间通常不变。递减定期寿险通常包括抵押贷款偿还保
险、信用
人寿保险
和家庭收入保险。
3、递增定期寿险
递增定期寿险规定一个初始的死亡保证金,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按照约定的时间间隔
递增。例如,初定的死亡保险金为
10 万元,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递增
5%。递增定期寿险保费一般随保额的增加而增加,但保单所有人通常有权在任何时候固定
递增定期寿险保险金额。
三、定期寿险的特征
1、可以更新或展期
许多
1 年、5 年和 10 年的定期寿险规定,保险单所有人具有可以更新或展期的选择权,
即在保险期满时可以延长保险期限,不必提供可保性证据。换言之,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检,
不论健康状况如何都可以把保险单展期。倘若定期寿险单没有规定这项选择权,被保险人可
能在保险期满时因健康情况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取得人寿保险,因此规定这项选择权是
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定期寿险的费率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变的,但在每次展期时要根据
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提高费率。
2、可以变换
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具有可以变换的特征,即保单所有人具有把定期寿险单变换为终身
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选择权,也毋须提供可保性证据。这种变换的选择权一般只允许在一
个规定的变换期内行使,如只允许在
60 岁以前变换。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只有少量的准备金,
在变换时保险公司把它折成一个变换值,变换的方法有两种:
(
1)按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变换。保险公司在变换日期时出具一份终身寿险单或两
全保险单,该份新保险单的费率是根据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