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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分类

  (一)土地的基本类别

  1.建设用地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交通、
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

  2.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3.未利用土地

  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两类。其中,未利用土
地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未利用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
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等。其他土地指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
他水域地,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苇地、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等地类。

  (二)建设用地的基本特点

  (1)承载性与非生态利用性

  (2)土地利用逆转相对困难

  (3)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变为建设用地后,就具有利用的高度集约
性和资金的高密性,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4)区位选择的重要性:在建设用地的选择中,区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区位具有
相对性,一是对一种类型的用地来说是优越的区位,对另外一种用地来说则不一定。二是
区位的优劣可以随着周围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5)无限性与再生性:建设用地的再生性是指建设用地能够从现有的建设用地即存量
建设用地中经过再开发重新获得。

  (6)空间性与实体性:建设用地是整个建筑工程的一部分,建设用地的空间立体利用
对于高效利用土地、节约用地,都是很有成效的。建设用地的实体性是指建设用地具有固
定的形状,是一个工程实体,一旦形成就能直接为人类建设活动服务。

  (三)建设用地的类别

  1.商服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