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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7:非法批地行为及处罚

  1  

、 非法批地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 没有批准权的单位非法批准;

  (2) 虽有批准权但超载了批准权限而非法批准;

  (3)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非法批准;

  (4) 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而非法批准。

  2  

、 对非法批地行为的处罚:行政处分和刑事责任。

  3  

、 对非法批准的土地的处罚:当事人由于非法批准而使用的土地,由于批准文件是

无效的,那么依据此文件而使用的土地在实体上便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必须予以
退还。如果拒不退还的,当事人就要承担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退还非法占
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等。
但是因非法批准而使用土地的当事人,因退还土地而遭受的损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赔
偿。

  考点 8:其他土地违法行为及处罚

  1  

、 对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行为的认定:

  (1) 非法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以及农民个人所有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据为已有的行为;

  (2) 非法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被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
着物和平青苗补偿费挪作他用,以牟取利益的行为。

  2  

、 对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行为的处罚:刑事责任和行政处分。

  3  

、 对拒不交还土地行为的认定:

  (1)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还土地的;

  (2) 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当事人拒不交还土地的。

  4  

、 对拒不交还土地行为的处罚: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5  

、 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