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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井道顶部间距对对重缓冲器距离要求

为防止电梯冲顶,在电梯上都设置有:上端站强迫减速开关、上限位保护开关、
上极限保护开关、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对重缓冲器等作为安全保护装置。其中,
上限位保护开关及上极限保护开关均是通过制动器制动来达到保护电梯安全

 

的。当电梯轿厢在最高层站平层位置制动器失效、对重重 量又大于轿厢重量时,
电梯将向上溜车发生冲顶事故,这时 GB10060-1993《电

安装

收规范》中

4.5.1

条 当轿厢在最高层站平层位置时,对于蓄能型缓冲器,缓冲器顶面与

对重装置撞板之间的距离应为 200mm~350mm,对于耗能型缓冲器,此距
离应为 150mm~400mm”。此规定中对重与缓冲器距离能否满足 GB7588-
2003《电梯制造

安装

全规范》中 5.7.1、5.7.1.1 条规定的电梯井道顶部间距,

能否保证轿厢和乘客安全呢?现就此进行分析论证。

一、GB7588-2003 标准对对重缓冲器距离的要求

对重缓冲器距离是指:电梯轿厢在最高层站平层时,对重装置撞板与缓冲器
顶面之间的距离。

根据 GB7588-2003 《电梯制造

安装

 

全规范》5.7.1、5.7.1.1

条规定: 曳

引驱动电梯的井道顶部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当对重完全压在它的缓冲器上
时,应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

a)、轿厢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 0.1+0.035V2m 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b)、轿顶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
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1.0+0.035V2m;

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

1)、固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0.3+0.035V2m;

2)、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
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0.1+0.035V2m;

d)、轿厢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
0.50m×0.60m×0.80m

……

的长方体为准

注:0.035V2 表示对应于 115%额定速度 V 时的重力制停距离的 1/2,即:
1/2×[(1.15V)2/2g]=0.0337V2,圆整为 0.035V2 ”

由此可知电梯的井道顶部间距是把对重以 115%V(V:电梯额定速度)冲撞
缓冲器作为计算依据的,因此在对重以超出 115%V 的速度冲撞缓冲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