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资料管理办法
本办法对文件资料的收发、审批、归档、保管进行了具体规定。
1、
文件归档范围
1、
以下各类文件资料由技术质量部归档管理:
(
1)
涉及公司开发、经营、
工程、
管理等技术性文件资料和质量管
理体系方面的文件资料。
(
2)
涉及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建议书、投标书、
各种协议
等。
(
3) 上述文件涉及审批的审批文件和修订版本。
2、
以下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办归档管理:
(
1) 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等。
(
2) 公司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
3) 外来文件的回复文件。
(
4) 各部门工作中向公司领导提交的请示、报告、批件等。
3、
以下各类文件资料由各部门归档管理:
(
1) 各部门专业文件、资料及相关文档。
(
2) 各部门提交的请示、报告及批示的复印件。
4、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质量部和财务部均留原件归档。
2、
文件收发、传发、报批。
公司文件资料的收发、传发、报批由综合办统一负责,详见文件收、发流
程图及文件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