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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员应避免陷入的误区

  

最近,笔者有机会听到部分审核员与咨询专家一起对审核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研讨,
笔者赞赏这种学术上的讨论,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不同的观点
也是正常的,但笔者觉得有些看法如果不给予指出,就有可能会给我们的审核员造成误导
在审核中陷入某些误区,那就事与愿违了。

  

在此,笔者想提示审核员不要陷入以下误区:

  

误区之一:受审核方编制的质量手册其体例必须与

GB/T19001-2000 保持一致  有人批评

了受审核方质量手册的编排体例与标准条款的顺序不一致,还要另外编制对照表的作法。笔
者认为这种批评的理由是很不充分的,因为无论是

GB/T19023-1996(ISO10013:1995)

《质量手册编制指南》,还是后来的

GB/T19023-2003(ISO/TR10013:2001)《质量管理体

系文件指南》中,都没有强制要求组织的质量手册的编排结构必须与

GB/T19001:2000 标

准的条款顺序保持一致。比如

GB/T19023-2003 标准的第 4.4.1 条就指出:

“每个组织的质

量手册都具有唯一性,本标准允许各类组织在将其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时,在文件的结
构,格式、内容或表述的方法方面有灵活性。

”  质量手册的编排结构与 GB/T19001:2000 标

准条款要求保持一致固然方便于审核员查阅和评审,但受审核方如何编写质量手册是人家
自己的事,人家认为怎么编写合适,怎么看着方便,完全有权自己决定,质量手册毕竟主
要是为自己看的,不是用来摆样子的,也不是专门供审核员看的,在质量手册能够全面表
述自己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00 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审核员不能对其

结构、格式挑三拣四。当然,作为咨询机构,是可以按照本咨询机构的意愿指导顾客如何编
写质量手册的,但作为认证机构,是不能只为审核员看着方便而没有依据地向受审核方提
出文件编写结构,格式、内容或表述的方法方面要求的。

  

误区之二:只要可能,受审核方就应该按

ISO9000 族标准的所有要求执行  有人认为除四个

核心标准之外的

ISO9000 族其他标准,审核员和受审核方如果不执行 这些标准的要求是不

对的。笔者以为这些话说给咨询机构去听似乎还有些道理,因为咨询机构按照

ISO9000 族相

关标准的要求为企业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出谋划策,其思路是正确的。但对于认证机构
就不一定合适了,正像

GB/T19023-2003 在其

“引言”中所指出的:“本标准给出的指南旨

在帮助组织将其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不拟作为合同、法规或认证

/注册方面的要求。

”审

核员都知道,只有

ISO9001:2000 标准才是审核的准则之一(此外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顾客的要求),

ISO9000 族其他的标准不能作为审核准则(ISO9000 已被 ISO 9001 所

引用,

ISO 9004 不能作为审核准则)。审核员可以学习相关的 ISO 9000 族标准,也可以建

议受审核方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参照执行这些标准的要求,但不能在审核中向受审核方提出
超过

ISO 9001 标准的认证审核要求。  

误区之三:受审核方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

  我国已经颁布了诸如:

GB/T15496-2003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7-2003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GB/T19273-2003  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等有关标准化管理的标准。一个企业应该按照这些标准的要求建立起自己的标准
化管理体系,但标准化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虽然有联系,其实并不是一回事,而是两
个目的和内容都不相同的体系。企业如果建立了标准体系表确实会给审核员实施现场审核带
来方便,但如果企业不能提供标准体系表,只能提供受控文件清单,不能说是不符合
GB/T19001-2000 标准的要求,特别是要求小型企业(尤其是作坊式的小型企业)按照国
家关于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

“铁路警

察,各管一段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手伸得太长,去审核企业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多少会

给人以

“不务正业”的感觉。  

误区之四:审核员在审核中只能说

“是”或“不是”,不能加以评论  在探讨审核员与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