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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食品安全法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

 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由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反映食品安全法的本质,对食

品安全法全部规定以及对食品安全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全过程起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行
为准则。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

1)分段监管原则;(2)信息公开原则;(3)

预防性原则(

4)风险分析原则。研究和探索食品安全法基本原则有利于实现保证食品安全、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立法目的,有利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论文关键词

 基本原则 全程监管 信息公开

  食品安全法基本原则是食品安全法基础理论中的核心,它是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和灵魂
它体现着食品安全法的根本价值,反映着食品安全法的本质,并对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和贯
彻执行起着普遍的指导作用。客观、准确、科学地概括、分析、提炼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法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使我们能
够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法》的本质,有利于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利于健全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内容,更好的指导食品安全活动,满足国家在调节社会食品安全活动
中所产生的对食品安全关系调整的需要。由于食品安全法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范畴、
任务和目标与其他法律不同,所以食品安全法具有独特的基本原则。

  一、分段监管原则

  分段监管原则是指在坚持按照食品生产、加工、流动每一个环节由一个行政部门负责下,
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各尽其责为主导方针的多机构分段监管原则

i。

  分段监管原则首先形成与美国,

1906 年 6 月 30 日,美国通过了第一部《食品和药品法》,

之后的

32 年为了适应食品安全发展的需要,美国先后颁布了五部法案,进行了两次大的修

改,确立了详细的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使涉及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法律不断得到完善,这
些法律涵盖了美国所有的食品领域,使各个食品环节在监管上做到了有法可依,至此分段
监管原则在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中被充分体现出来。为了更好地完善这种分段监管原则,美
国在

1998 年成立了

“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来协调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这样就形成了

由一个委员会总协调,六个部门来进行分管,对各自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段监管从
分落实了分段监管的特。
  

2004 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将《食品卫生法》的

监管体制变为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充分体现了分段监管原则
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到

2009 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我国食品

安全遵循分段监管原则,对应的实行分段监管体制。在这种分段监管的原则下我国形成了与
之适应和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这种监管体制是国家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采取的
组织形式和基本制度。

2010 年 2 月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分段监管体制,国务院设立

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最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共有

15 个部门参

加。至此我国正式形成了在中央层面由一个总体机构协调,具体监管由五个部门在各自领域
分别管理的分管监管体制。因此,我国现行的监管体制就是在分段监管原则的指导下构建的,
他直接体现了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原则的核心精神。

  二、信息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