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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风险证券化产品分析

    摘 要 巨灾风险造成的损失已威胁到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而传统意义的保险已不能满足
人们的需求。近年来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发展为巨灾损失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本文对保险风险
证券化的主要产品进行重点介绍,以期能够更好的发展此项业务。

 

  关键词

 保险风险证券化 巨灾期货 巨灾期权 巨灾债券 

  一、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内涵

 

  保险风险证券化是以未来保险或再保险期间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将可被证券化的
保险风险特别是巨灾风险设计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并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使保险市
场上的风险得以分隔和标准化,将承保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它取代了传统的保险公司将
保险风险转嫁给再保险公司的做法,而是将风险转嫁给资金、参与方更为广泛的资本市场,
从而改善了保险公司风险资产的质量,缓解了巨灾风险的偿付压力,提高了保险业的安全
性。

 

  二、保险风险证券化的主要产品

 

  

1.巨灾保险期货 

  

1992 年 12 月,美国芝加哥交易所最先推出了巨灾保险期货。美国保险服务部根据公司

规模、分散风险程度及资料报告质量等因素选出

22 家具有代表性的保险人,以他们提供的

损失资料为基础,计算出每个季度的损失赔付率:损失赔付率

= ;根据损失赔付率的波动

情况定期发布作为买卖对象的动态指数,并以此为期货标的。在期货开始交易前要公布巨灾
保险期货的保费总额,因此损失赔付率的分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未知的是该季度的巨灾
损失总额。

 

  期货合同价格计算公式:

F(T)=25000×Min(L(T)/P,2) 

  其中:

F(T)为期货合同价格,25000 为合同尺寸,L(T)/P 为损失赔付率。从公式

中看出,当损失赔付率上升时,巨灾期货合同的价格会上升,反之则下降。期货交割价格

=

此时的损失赔付率

×合同尺寸,但是不能超过 50000 美元的上限。 

  保险公司预期巨灾风险会发生,损失赔付率会高于某一界限,就会购买期货。当损失真
正发生时期货合同价格上升,保险公司卖出该期货,会获得期货方面的收益,这样可以弥
补或部分弥补巨灾所带来的赔付损失;如果巨灾没有发生或损失赔付率低于某一界限,保
险期货合同价格会下降,保险公司在期货市场会受到损失,但在保险市场上的赔付较小,
保险公司通过在保险市场上的收益弥补期货市场的损失,这样就达到了将巨灾损失向期货
市场转移的目的。

 

  

2.巨灾期权 

  

1995 年 9 月美国芝加哥交易所引入了巨灾期权,该期权为欧式期权,其中最重要的形

式为看涨期权。通过这些期权的交易,保险公司可以在巨灾风险大量发生时达到套期保值的
目的。

PCS 指数期权是以美国财产索赔服务中心定义的巨灾损失指数( PCS index)为期权

交易的标的。

 

  

PCS index= , 

  该指数是按照各个地区的巨灾风险的发生情况分别估算,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各地
区的巨灾损失的大小。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预期巨灾风险会发生,损失总额会增加,那么巨
灾损失指数就会上升,期权的价格也会上升。每个指数点的价值设定为

200 美元,则期权价

格=

$200×PCS index 

  保险公司也就是避险者为了避险会在同一时间内,买进一个执行价格较低的看涨期权
同时卖出一个执行价格较高的看涨期权,并且买入和卖出期权的时间和到期日完全相同。我
们假设这两个执行价格分别为

a、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