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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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须知》规定的考试用品,
其他物品一律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
2、考生在开考前 15 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区和
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
以供监考人员核对。开考信息发出后,考生才能答题。
3、考生迟到 30 分钟一律视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考试 30
分钟后,考生才可交卷离开考场。中途离开考场必须交卷,
并不得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到洗手间应首先征得监考
人员同意,并有一名监考陪同。
4、考生如遇试卷装订、印刷错误或文字印刷不清等问题,
可举手询问。
5、考试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
草稿纸翻放在课桌上。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
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手机一律关闭。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在考
场内擅自走动,不准相互借用文具(包括案例考试时不得
互相借定额书籍)。严禁夹带不允许带入考场物品,严禁偷
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严禁换卷、冒名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