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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

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

7 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

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CB5085.7-2007)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5085.1-2007)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2-2007)

 

  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

 

  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5085.4-2007)

 

  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5085.5-2007)

 

  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5085.6-2007)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查询

(网址 www.sepa.gov.cn/tech/hjbz/hzwb)。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1-1996)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2-1996)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1996)

  特此公告。

2007 年 4 月 25 日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鉴别标准

  

5 实验方法

  

6 标准实施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

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

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

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

7 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提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