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
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
7 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
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CB5085.7-2007)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5085.1-2007)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2-2007)
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
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5085.4-2007)
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5085.5-2007)
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5085.6-2007)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查询
(网址 www.sepa.gov.cn/tech/hjbz/hzwb)。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1-1996)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2-1996)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1996)
特此公告。
2007 年 4 月 25 日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鉴别标准
5 实验方法
6 标准实施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
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
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
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
7 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提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