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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 号文件《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
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的要求,在《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J 

233—90 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修订前曾广泛征求过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也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
意见、多次会议讨论。

    与原规范相比较,修订后的本规范删除了诸如浇筑合金锚头拉线、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
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结构组装找正的规定等。对难以检测的内容,如:基坑的回填夯实密
实度的不同要求,作了简化处理。增加了如下内容:

    1.基础工程中的灌注桩基础及冬期施工;

    2.杆塔工程中的钢管电杆施工;

    3.架线工程中的光缆架设施工;

    4.工程验收与移交中的竣工移交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
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
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地址:北京

市宣武区南滨河路

33 号,邮编:10005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

    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业委员会施工技术分会

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