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与奖惩管理程序
质量奖惩办法(讨论稿)
为了更好的保证产品质量,树立良好品牌,并使质检工作有力的开展,特制
定如下质量奖惩办法:
1、
质量不符合分以下
3 级:
1.1 1 级质量不符合包括:
1.1.1 各级检验人员在过程检查中标注的实质性不符合。可以是成品、半成品、
文件或过程。
1.1.2 其他人员标注的实质性不符合。可以是成品、半成品、文件或过程。
1.1.3 工序交接中,下道工序人员标注的实质性不符合。
1.1.4 自查中标注的实质性不符合。
1.2 2 级质量不符合包括:
1.2.1 监理人员书面提出的实质性不符合。可以是成品、半成品、文件或过程。
1.2.2 合同方检验人员书面提出的实质性不符合。
1.2.3 质检部检验人员在验收时书面提出的实质性不符合。
1.3 3 级质量不符合包括:
1.1.1 产品出厂后书面反馈问题属我方责任。反馈意见可以来自安装项目、业主、
合同方、工代等。
1.1.2 合同方有关涉及质量的处罚。
1.1.3 有关领导、专家对实物提出的实质性不符合。可以是成品、半成品或过程
1.1.4 产品报废。
1.1.5 返厂或派人安装现场处理。
1.4 质量事故:以上各级质量不符合属质量事故的。
2、职责
公司质量手册规定的质量职责外,明确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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