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话配套工程管理程序
1、 目的:确保电话配套工程与区住宅建设同步完工,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
问题。
2、 范围:适用于住宅小区开发项目。
3、 职责:
3.1 负责项目申请(向电话局)并负责向公司各部门收集各项下列资料:
3.1.1 项目发展部提供大市政配套费交费证明、规划许可证。
3.1.2 设计部提供 1/1000 有效地形图,1/500 建筑及室外环境平面图,建筑单体
图及单体水电图,项目技术数据。
3.1.3 物业公司提供有效项目门牌号证明(衩申请的项目)。
3.1.4 项目地盘主任提供项目施工执照。
3.2 负责申报合同送工程部、预算部审核。
3.3 合同执行过程,合同评审、进度、质量及验收标准控制。
3.3.1 由于电话行业的特殊性,工程合同统一按电话局合同执行。
3.3.2 工程施工周期,按四大市政公司作业流程,因自来水、煤气使用的是硬管
对敷设位置能变动性小,所以自来水、煤气应先施工,电话局在电话排管时可
根据现场实际管位情况作上下左右变动,整个工期
30 天到 45 天(按 30000 平
方米估算)。
3.3.3 电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主要从管位敷设标高控制、人工井位置
及人工井配件安装数量控制。另每幢建筑单体的出墙管敷设标高及位置管径是
否与规划图相一致,如果发现建筑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整
改直到符合要求。另负责协助电话局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按上海邮电管理局关
于通信线路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4、 工程收费标准及申报建筑面积。
4.1 新建住宅小区电话配套工程收费标准以上海市物价局沪价经(1998)第 132
号文执行。
5、 作业程序:
5.1 送建筑单体图,电、水、煤各一套交电话局营业室审图,电话局收取审图费
0.20 元/平方米,按新三区 3.2 万平方米计,审图费 6400 元,如请客吃饭或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