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第一章 建筑设计基础理论
考试大纲总体要求为:应试者应具有建筑学领域有关学课理论概念和基本知识,以及相关专
业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具有中小型建筑工程设计的实践能力。熟悉建筑设计的基础
理论,掌握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环境关系、功能分区、流线组织、空间
组合、内外交通、朝向、采光、日照、通风、热工、防火、节能、抗震、结构选型及其他设计要点,以
及建筑指标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具有设计构思和实践能力。能对试题作出符合要
求及有关法律、规范规定的解答。

本章内容是按照考试大纲 建筑设计

(知识)”的第一、第四两部分的要求编写的。第一部分包括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与构图原理,住宅设计原理、规范及评价标准,民用建筑等级划分及各阶
段设计深度要求以及建筑设计新概念等小节。第二部分包括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各类型民用
建筑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小节。本章涉及的教科书均采用
最新版本,规范、标准均按照现行的版本。
                                                

  

第一节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各种类型公共建筑的设计都立足于处理好功能要求、艺术形象和技术条件这三者的关系。其中,
物质功能和审美要求的满足是设计的目的,而技术条件则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功能是建筑设计的根本目的,建筑功能涉及到建筑的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
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物理环境(量、形、质)等问题。其中空间组织是问题的关键,空间组织
是靠合理的动线(人流、物流、货流、设备流)来保证的。
一、公共建筑的单一空间设计
功能是建筑设计的根本目的,所以功能对于单一空间的量、形、质就有相关的规定性:

――

合适的大小(面积)、容量(体积);

――

合理的形状

――

反映空间品质的采光、通风、日照等条件。

一个空间要有合适的量、形,在此基础上要有合理的门窗设计,包括位置、数量、形状、开启方
式、高度等,门窗设计是决定空间品质的基本因素,同样是建筑功能问题的重要方面,应在
设计中综合考虑,统筹解决。
 
二、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
    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  
(或称辅助部分)

    

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

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在这三部分的构成关系中,
交通联系空间的配置往往起关键作用。
1.主要空间(主要使用部分)
所占的面积比较大者;
面宽较长;
高度较高;
体量较大;
造型特异。
2.次要空间(次要使用部分、辅助部分)
相对于主空间,在面积大小、高度、面宽、长短、体量及造型方面逊于主空间。
3.交通联系空间
在空间特质上属于联系、协调、服务等地位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