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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何时员工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支付令?

答:

员工在以下情形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支付令:

1)企业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企业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异

议的,支付令不生效,人民法院将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2)企业与员工就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

协议,企业不履行的。

企业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异议的,支付令不生效,人民法院将裁定终结

督促程序,但其后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须再经过仲裁程序。

参考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 30 条第 2 款;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16 条。

例:

王某与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于

2008 年 4 月签订 2 年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王某月工资

5,000 元,每月 10 日发放。

2009 年 2 月,公司通知王某,由于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自 3 月起,按照工资标准

70%发放,剩余工资推迟发放,但承诺自 2009 年 3 月 11 日起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为其未发放部分工资计息,等公司经营好转后到时一并支付。

2009 年 12 月,公司向王某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向王某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5,000 元。

之后,王某多次与公司联系询问拖欠工资一事,该公司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肯解决。

后在街道调解委员中心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王某拖欠的

工资及利息。

到了约定的期限,公司并没有履行协议,王某遂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得到了法院的

支持。

解:

本例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拖欠劳动报酬的调解协议,企业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支付令。

本例中,公司拖欠王某工资事实及数额都非常确定,双方已就此达成了调解协议,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