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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仓库必须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和销售部并与召回产品所在单位联系,查明原因,方
可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7 召回品必须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移动召回产品。
3.8 质量管理部门要将《产品召回记录》确认,
以保证召回所有已通知的产品。
3.9 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按不合格品进行管理,并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销毁过程必须有食品监管部门的人员在现场监督。
3.10 产品召回的各个阶段要由参与人员做好记录,包括所采取的措施,日期时间等。整
理后由质量管理部归档备查,并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3.11 产品召回的各个阶段要由参与人员做好记录,包括所采取的措施,日期时间等,整
理后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或主管统一交质量管理部归档,并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4. 紧急情况召回
4.1 由总经理担任紧急召回负责人,负责产品紧急召回工作,相关部门须全力配合,共
同完成紧急召回工作。
4.2 紧急召回决定作出后,总经理要立即组织成立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质量负责人、
销售发货部主管、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紧急召回全过程的领导决
策和异常情况处理;由领导小组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产品紧急召回工作。
4.3 紧急召回决定下达后,24 小时内工作小组须准备好如下资料:
4.3.1 该批产品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数量等。
4.3.2 该批产品销售记录。
4.3.3
紧急召回原因说明。
4.3.4
可能造成的食用后果,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或预防措施。
4.3.5
立即通过大众媒体向社会发出通知、通告,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的有关单位
停止使用该产品,以防止危害发生或将危害降低到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