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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省政府对市政府绩效考评的内容、
《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任务、市
政府确定的惠民实事及其它重点工作设置为具体的考评指标。
(三)分值分配。
A 类总分值设为 1000 分,B 类总分值设为 100 分。根据考评指标的重要
程度和导向作用,对每项指标分别赋值。
四、考评方法及程序
(一)考评方法。分为指标考核和实地调查两种方式。
1.指标考核。针对不同的指标项,采取两种评分方法。
第一,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公式为:[(单项指标总量-单项指标总量
最小值)/ (单项指标总量最大值-单项指标总量最小值)×0.4+0.6]×指标分数
×权重比例+[(单项指标增速-单项指标增速最小值)/ (单项指标增速最大值-
单项指标增速最小值)×0.4+0.6]×指标分数×权重比例。
此方法用于计算经济指标。
第二,由责任单位根据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此方法用于经济指标以外的其它考评指标。
2.实地调查。采取专项检查、抽样调查、暗访、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考评
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二)考评程序。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考评指标体系。由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各责任单位制定年度考评指标体系方案,主要包括考评项目、指标名称、基
础分值及责任单位等内容,报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市政府
常务会议确定。
第二阶段,制定实施细则。以年度考评指标体系为依据,由市政府绩效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责任单位细化分解考评指标,可将一级指标分解
为原则上不超过 3 个的二级指标,并提出每项指标的基础分值、指标解释及评分
办法等。实施细则报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三阶段,日常考评。考评对象根据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
际,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自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市政
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指标完成情况的日常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