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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规 定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2007

  

年 月日

   

  

版 本 号: 1.0

    

 

数: 第 2 页,共 4 页

文件标题:任职资格考核制度

3、考核评价的内容:
绩效考核评价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部分,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主。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责任心、敬业精神、进取意识、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等。
工作能力是指知识、技能、经验、组织力、判断力、领导力、计划力、协调力等。
工作业绩是指所完成工作目标的程度,如工作目标的难度、完成工作目标的质量与数量、工作业绩
的改进程度及对组织目标的贡献程度。

4 考核计划及执行
4.1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考核计划。
4.2 考核从 10 月 11 日开始,15 日前完成。
5.考核结果的处置
5.1 考核结果保存
考核结果完成审核及认定后记录存档,保存期限为离职或退职后一年止。

5.2 考核结果调整
考核最终认可人如认为有必要调整考核结果,可以根据客观数据在考核与被考核双方协商后进行
调整和最后认定,但应保存原始考核记录。

5.3 绩效面谈
5.3.1 被考核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汇总,写出客观的考核评价, ,并通过直接
面谈形式,把考核结果传达给被考核者,并予以相应的指导和教育,以利于绩效改进。

5.3.2 面谈由被考核人直接上级负责。
5.3.3 考核人必须详细询问并如实记录被考核人对考核工作的意见,以及员工对公司其它管理工作
的意见与期望,并以绩效面谈记录形式,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提报。

6.考核的程序
6.1.10 月 11 日前,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评分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人员须于 13 日前提供数
据,将考核表递交人力资源部初评。人力资源部于 16 日前完成初评,并将结果呈总经理核准,总
经办应于 18 日前将核准结果交人力资源部。(附件一:绩效考核流程图)
6.2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考评结果反馈到各部门,各部门应于 10 月 20 日前完成本部门员工的绩效
面谈并将《绩效考核面谈表》(附件二)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于 25 日前确定签订合同人员
名单。

6.3 考核期间,员工可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反馈和投诉,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协调处理。

拟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