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 级 资 质
(1)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2)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
人员(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12 人,其中:工程或者经济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的人员不少于 8 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
工 程 造 价 专 业 工 作 的 经 历 ; ( 3)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4)在暂定期内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5)具
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得少于 10
平方米; (6)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
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7
)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8)
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
管理; (9)企业的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 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
总额的 60%
。 3、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 1
年的暂定期。
行业经济概况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营业收入为 621.78 亿元
621.78 亿元
工程造价业务收入
226.65 亿元(36.45%)
招标代理业务收入
(11.82%)
工程监理业务
(15.77%)
项目管理业务收入
(25.69%)
工程咨询业务收入
(10.27%)
房屋建筑工程收入
(55.87%)
市政工程专业收入
(12.71%)
公路工程专业收入
(4.41%)
铁路工程专业收入
(1.7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收入
(1.1%)
其他各专业合计收入 (24.19%)
前期决策阶段咨询业务收入
(9.81%)
实施阶段咨询业务收入
(18.66%)
结算审核阶段咨询业务收入
(44.8%)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 (22.4%)
行业发展状况
2010 年全国共有 5952 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了统计。
甲级
1672 家(28%)
乙级
4280 家(72%)
专营造价咨询企业
2582 家(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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