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一、案件事实
2011 年 5 月 29 日,邵阳市质量监督管理站向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称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按经审查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增加建设两层标准层住宅行为
涉嫌违法,请求进行查处。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员对邵阳 HX 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邵阳 HX 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该小区 X 号楼确涉嫌不按图施工。2011 年 5 月 31 日,邵阳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负责人批准立案,由该局执法组负责对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按图施
工行为进行调查。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组指定行政执法人员罗 XX、粟 XX 办理此案。2011 年 6 月 2
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X 号住宅楼项目进行了现场查勘,
查验了该项目的施工图纸,绘制了《现场测量图》,拍摄了现场照片,并调取了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该项目的《中标通
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还询问了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李
XX 及该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邓 XX,并制作了《询问笔录》。2011 年 6 月 21 日,邵
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该案调查,形成了调查终结报告,查明了邵阳 HX 建设工程
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并提出了处理意见。经调查,该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为 1250 万元,
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授意下没有按照邵阳市施工图审查中心批准的施
工图纸施工,导致该项目在原设计 12 层的基础上加建了 2 层标准层住宅,共计增加建筑
面积 1866 平方米的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011 年 7 月 1 日,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
罚告知书》(邵建罚告字[2011]5 号),告知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陈述、申辩、质证和听证的权利。2011 年 7 月 3 日,该公
司授
权委托人彭 XX 代表公司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质证和听证的权利。
2011 年 7 月 7 日,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对该案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办案
程序、处理意见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出了初审意见。2011 年 7 月 8 日,邵阳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负责人对该案进行了集体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依据准
确、程序正当、处理意见适当。
、法律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师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

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第七十四条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

…… ”

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第一款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

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

……

单位

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 ”

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按图施工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

条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

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决定结果
2011 年 7 月 8 日,经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决定,对邵阳 HX 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作
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的罚款,共计 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