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招专业人才,上一览英才

内进行建设,办理规划选址、计划立项、土地出让、确定土地规划用途、旧区改造、临时用地
及临时建设的项目,应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

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

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
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

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

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报送

市规划局报审办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
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 30 日前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

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向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
5、土地意见函;
6、立项批复;
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
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
10、土地合同复印件;
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

 

出示原件)。其他选址材料: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

 

目建议书。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四、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内容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

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

http://zj.tmjob88.com

   深圳一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