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意 事 项
1. 本报告书适用于杂物电梯验收检验。
2. 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
整,涂改无效。
3. 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安装(或修理、改
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4. 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
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
起 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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