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人去做,如①编制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底;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以及其它工
作内容等,这些工作内容可能由招标人自行完成,也可能由招标人委托除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去做。
  3.2 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2.1 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
  在合同双方的权利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招标人有权利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条款,如工程承包方式;招
标人指定分包的项目;承包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分包项目内容;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和工期;工程的承发包方式;图纸押金金额及返还时间;评标办法的确定;进度款、预付
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保修金数额;结算方式;投标保函的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工期
奖罚规定;招标组织机构成员组成,评标专家的确定等。
  (2)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招标代理人在招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
计划,包括①招标工作的组织;②招标工作的人员安排;③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④招
标工作阶段性会议、向招标人应作的阶段性汇报以及里程碑时点的安排;⑤招标工作的风
险管理等等,并有权要求招标代理人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招标代理人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及时向招标人汇报,而不
是自行决定等。
  (4)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工本费,但不得再要求招
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

交通

§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5)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人员有权在受委托的范围内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表达
思想和意愿,同时在遵守国家相

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有权拒绝招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3.2.2 明确合同双方的义务
  在合同双方义务的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 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内,免费向招标代理人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
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
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2) 招标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代表保持与代理人联系,代表招标人负责
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对代理人所出具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认可和签章,为代
理人尽可能的提供便利条件。
  (3) 因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
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代理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
其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 ,
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 向招标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招标代理的资质证明及
承担本合同业务的负责人任命书、招标代理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范围实
施招标代理业务。
  (5)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代理人有义务向招标人解释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
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
  3.2.3 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
  在合同双方责任的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失败或重新招标,应由招标人承担招标失败或重新
招标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招标人的主观干预,给
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招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