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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1.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
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12.负责制定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果。
    13.负责完成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14.获得扬子杯奖,姑苏杯奖(含相应奖项),省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主要技术人员。
    15.获得苏州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科技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项目经理,
或获得县级市、区劳动模范,或获得县级市、区政府表彰的优秀科技人员两次以上。
16. 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含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
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含相应奖项)获奖者前三名
(以奖励证书为准)。
17. 市(厅)级优秀设计

 (含优秀勘察、优秀标准设计、优秀建筑软件等)二等奖或三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18.获得省市级先进企业、或累计获得县级市以上明星企业称号两次以上的主要技术负
责人。 
    19、重视培养科技人员,在任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中专及以上水平专业教师累计三年
以上,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20、取得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
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 1 部。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
业论文 2 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
项研究(论证)报告 3 篇。
    二、延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 1 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 2 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 3 年以上申报。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1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一式三份。

    2

.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 一式三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
化情况以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和应用等方面的材料(含证明材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论(译)著 1 部或省级杂志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2 篇或
研究报告等 3 篇以上。
    7.省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
证书、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社保交费单、养老保险手册等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