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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或转炉内预脱磷工艺,以满足低磷纯净钢的生产需要。
(4)硫(S)。除了含硫易切削钢以外,绝大多数钢种硫也是要去除的有害元素。氧
气转炉单渣操作的脱硫效率只有 30%~40%。我国炼钢技术规范要求入炉铁
水 S≤0.05

ω

%。冶炼优质低硫钢的铁水硫含量则要求更低,纯净钢甚至要求

铁水 S≤0.005

ω

%。因此,必须进行铁水预处理降低入炉铁水硫含量。

(5)碳(C)。铁水中 C=3.5

ω

%~4.5%,碳是转炉炼钢的主要反热元素。

B 铁水的温度
铁水温度的高低是带入转炉物理热多少的标志,铁水物理热约占炉热收入的
50%。铁水温度高有利于稳定操作和转炉的自动控制。铁水的温度过低,影响
元素氧化过程和熔池的温升速度,不利于成渣和去除杂质,容易发生喷溅。因
此,我国炼钢规定入炉铁水温度应大子 1250℃,并且要相对稳定。
通常,高炉的出铁温度在 1350~1450℃,由于铁水在运输待装过程中散失
热量,所以最好采用混铁车或混铁炉的方式供应铁水,在运输过程应加覆盖
剂保温,以减少铁水降温。
1-3 对铁水带渣量有什么要求,为什么?
铁水带来的高炉渣中 SiO2、S 等含量较高,若随铁水进入转炉会导致石灰消耗
量增多,渣量增大,容易造成喷溅,增加金属消耗,影响磷、硫的去除,并损
坏炉衬等。因此,要求入炉铁水带渣量比不超过 0.50%。铁水带渣量大时,在
铁水兑入转炉之前应尽进行扒渣。
1-4  转炉炼钢用废钢的来源有哪些,对废钢的要求是什么?
废钢的来源有自产废钢和外购废钢,自产废钢是指企业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钢或回收的废旧设备、铸件等,外购废钢勇从国内或国外购买的废钢。
转炉炼钢对废钢的要求有:
(1)废钢的外形尺寸和块度应保证能从炉口顺利加入转炉。废钢单重不能过重,
以便减轻对炉衬的冲击,同时在吹炼期必须全部熔化。轻型废钢和重型废钢合
理搭配。废钢的长度应小于转炉口直径的 1/2,废钢的块度一般不应超过
300kg,国标要求废钢长度不大于 1000mm,最大单件重量不大于 800kg。
(2)废钢中不得混有铁合金。严禁混入铜、锌、铅、锡等有色金属和橡胶,不得混
有封闭器皿、爆炸物和易燃易爆品以及有毒物品。废钢的硫、磷含量均不得大于
0.050%。
废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Ni<0.30

ω

%、 Cr<0.30

ω

%、 Cu<0.30

ω

%、 As<0.80

ω

%。除锰、硅外,其他合

金元素残余含量的总和不超过 0.60%。
(3)废钢应清洁干燥,不得混有泥砂、水泥、耐火材料、油物、珐琅等,不能带水。

(4)废钢中不能夹带放射性废物,严禁混有医疗临床废物。
(5)废钢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 pH 值大于等于 12.5 或小于等于 2.0 的危险废
物。进口废钢容器、管道及其碎片必须向检验机构申报曾经盛装或输送过的化
学物质的主要成分以及放射性检验证明书,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6)不同性质的废钢分类存放,以免混杂,如低硫废钢、超低硫废钢、普通类废
钢等。另外,应根据废钢外形尺寸将废钢分为轻料型废钢、统料型废钢、小型废
钢、中型废钢、重型废钢等。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废钢可混放在一起,不得混有
合金废钢和生铁。合金废钢要单独存放,以免造成冶炼困难,产生熔炼废品或
造成贵重合金元素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