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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联营条件

1、乙方遵守市场管理公约规定的各项内容;

2、乙方经营的品牌经过甲方审核,商品三证齐全,符合甲方市场定位;

第二条

联营期限

1、联营或租赁期限暂定壹年。

2、合同期满,乙方如想续约,须于合同期满日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

请,经甲方同意后,本合同自动延续壹年。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须于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第三条

联营目标

为维护甲方商场之信誉和利益,乙方有义务按期完成一定的销售额,并

由甲方按一定比例自乙方销售额中提取联营分成。

1、甲方提成标准
乙方商品所销售的货品,由甲方统一收款,甲方按17+2%(广告费)的提
成比列。

2、任务指标

(1) 甲方给乙方下达的任务指标为(以下面积均为营业面积):

二层:

80平米以上为500元/平米/月;

50—80平米为550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为600元/平米/月;

三层:

80平米以上为410元/平米/月;

50—80平米为455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为500元/平米/月;

四层:

80平米以上为370元/平米/月;

50—80平米为430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为450元/平米/月;

       以上任务指标是对全年任务的平均数,甲方将根据市场淡旺和促销的具体情

况,分解以上下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