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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规划司。组织研究全国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起草编制全国性
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土地供应政策;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
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3.耕地保护司。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
地转用管理办法,拟定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指导农地用
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4.地籍管理司。拟定地籍管理办法,拟定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
规范、标准并组织这些千作;拟定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和权属管理办
法,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5.土地利用管理司。拟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6.执法监察司。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土地执
法监督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组织开展对土地利用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
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监察,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例题:根据 199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代表国务院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工作。

  A.建设部

  B.国土资源部

  C.土地管理局

  D.土地管理部

  答案:B

  解析:根据 199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