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是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图审吗?
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
使用。3.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这里的违法分包指什么?
答:比如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将主体分包给其他设
计单位。4.设计单位可指定生产厂吗?
答:《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
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
生产厂、供应商。
5.工程监理的依据有哪些?答:工程监理的依据有:(1)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有关技术标准,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确认采用
的推荐性标准;
(3)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既是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对施工活动进
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单位据此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6.工程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是一家,可以吗?
答: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
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由此可见,
监理和设计是一家是可以的。
7.工程款拨付必须总监签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