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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与否。标准水平定得过高,会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和财力、物力的承受能力,增加造价;
标准水平定得过低,将会妨碍技术进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因此,
建设标准水平应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区别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等级、不
同功能,合理确定。大多数工业交通项目应采用中等适用的标准,对少数引进国外选进技
术和设备的项目或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标准可适当高些。在建筑方面,应坚持经济、
适用、安全、朴实的原则。建设项目标准中的各项规定,能定量的应尽量给出指标,不能规

 

定指标的要有定性的原则要求。
  1.3 

 

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确定某个建设项目的具体地址,需要经过建设地区选择和建设地点选
择这样两个不同层次的、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工作阶段。这两个阶段是一种递进关系。其
中,建设地区选择是指在几个不同地区之间对拟建项目适宜配置在哪个区域范围的选择 ;

 

建设地点选择是指对项目具体坐落位置的选择。
  1.3.1 

 

建设地区的选择

  建设地区选择得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拟建项目的命运;影响着工程造价
的高低、建设工期的长短、建设质量的好坏,还影响到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状况。因此,建设

 

地区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制约,具体要考虑以下因素:
  (1)要符合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国家工业布局总体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的

 

要求。
  (2)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充分考虑原材料条件、能源条件、水源条件、各地区
对项目产品需求及运输条件等。
  (3

 

)要综合考虑气象、地质、水文等建厂的自然条件。

  (4)要充分考虑劳动力来源、生活环境、协作、施工力量、风俗文化等社会环境因素的

 

影响。

 

  因此,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建设地区的选择要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

 

  ①靠近原料、燃料提供地和产品消费地的原则
  满足这一要求,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避免原料、燃料和产品的长期远途运输,减
少费用,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并且缩短流通时间,加快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但这一原
则并不是意味着项目安排在距原料、燃料提供地和产品消费地的等距离范围内,而是根据
项目的技术经济特点和要求,具体对待。例如,对农产品、矿产品的初步加工项目,由于
大量消耗原料,应尽可能靠近原料产地;对于能耗高的项目,如铝厂、电石厂等,宜靠近
电厂,它们所取得廉价电能和减少电能运输损失所获得的利益,通常大大超过原料、半成
品调运中的劳动耗费;而对于技术密集型的建设项目,由于大中城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力

 

量雄厚,协作配套条件完备、信息灵通,所以,其选址宜在大中城市。

 

  ②工业项目适当聚集的原则
  在工业布局中,通常是一系列相关的项目聚成适当规模的工业基地和城镇,从而有

利于发挥 集聚效益 。集聚效益形成的客观基础是:第一,现代化生产是一个复杂的分工
合作体系,只有相关企业集中配置,才能对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充分利用,便于形成综
合生产能力,尤其对那些具有密切投入产出链环关系的项目,集聚效益尤为明显;第二 ,
现代产业需要有相应的生产性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相配合,其能力和效率才能充分发挥,
企业布点适当集中,才有可能统一建设比较齐全的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 ,
提高这些设施的效益;第三,企业布点适当集中,才能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提供多种就

 

业机会。
  但是,工业布局的聚集程度,并非愈高愈好。当工业聚集超越客观条件时,也会带来
许多弊端,促使项目投资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这主要是因为:第一,各种原料、燃料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