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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坑支护目的和支护施工管理
  1、基坑支护目的:建设部[2009]87 号文件指出:建筑基坑施工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

部分项工程 ,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中,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

 

定,基坑周围建筑物、道路、地下设施的安全。
  基坑支护设计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
方法、周边环境对基坑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
因地制宜,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控。这里谈的内容很多,也很全面,基坑支护其
目的是:确保基坑边坡稳定,确保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地下各类管线不受影响;确保

 

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确保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为政府把关、分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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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施工管理:

  ①基坑支护施工管理程序:同建筑工程管理程序一样,必须先设计、后论证、再施工

 

的程序,这也是建筑基坑安全监理的原则。是项目总监应遵守的法律准则,不能忽视。
  ②基坑支护设计:属岩土工程方案设计,应由具有岩土工程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设
计,其执业人员必须是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设计图纸上应加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印

   

章和设计单位印章。  

 

  四、基坑支护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审查

 

 

   基坑支护施工专项方案:由以下两大部分组成。
  (1)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图纸:支护结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由具有岩土工程勘
察设计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出图,图纸上加盖设计单位印章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

 

印章。
  (2)支护施工结构设计专项方案(即施工组织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承包企业承包施工;其支护施工专项方案,由支护施工承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编
写的内容:详见 2009 年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字【2009】87 号文第七条及 2011
年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的通知(粤建质〔2011〕13 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应包括下几方面内容:①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②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③施工进度
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④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⑤计算书、相关施
工图及节点详图;⑥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联系
电话)、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监测监控措施等;⑦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
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⑧工程项目部相关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专项方案经施工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
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技术负责人(总工)审批签字,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由相关专
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论证。基坑深度大于 5.0m 的专
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会由施工承包单位抽取专家(一
般为 5

 

名)安排时间到施工现场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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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会程序:

 

  在确定基坑支护专家论证会召开地点和时间后,有关专家到建筑工地进行论证。

 

   ①参加论证会的单位和人员:市专家库专家;建设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或项目负责
人;施工单位(包括总包方)主管安全的领导和项目负责人、方案编制人员;监理单位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