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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
3.2 Battery-(1)单芯或(2)一组电芯串/并联。 
3.3 Battery,Primary-仅能放电一次而不能可重复充电的。
3.4 Battery,Secondary-能够放电和充电许多次的电池。
3.5 Battery,technician-replaceable-电池用到终端产品中,电池的服务和更换仅能由
专业培训的技师来进行服务和维修的。
3.6 Battery,User-replaceable-电池所用到的产品中,用户可以自行更换的电池。
3.7 Cell-单个含有正、负极的电化学电芯。
3.8 Charged, fully-按制造商标称的电容量,电池已被完全充满储存于电池中。
3.9 Component, current-limity 任何零件在不正常条件下所采用的限流措施,限制电流
的零件包括电阻、保险丝或热切断部件。

 

3.10 Current, Abnormal charged 对一次性电芯或电池按错误的条件充电。
3.11 Discharged, Forced 将电池同外部电源串联强制性放电,目的使电池最终成反极性
状态。
3.12 Discharged, Fully 当连接一个 100Ω 电阻而且短路电流减小至小于 1mA,电池闭环
回路电

  压低于 0.2V 即认为电池完全放电。

3.13 Discharged, HALF-电池标放容量的一半已经从一个满电池中放出的情况。
3.14 Explosion-当电芯或电池零件被强制性打开并且电芯或电池壳体被撕开或劈成两半
或更多片的情形。
3.15 Material, Toxic-在 sax 工业材料危险性能参考手册中标称的有毒工业产品。
3.16 Temperature-大约 23℃(73°F)
3.17 Venting-电池或电芯的电解液以液态、滴状或蒸汽从所设计的阀或密封机构中泄漏。
                    结构

/组成

4. 总论
4.1 壳体
锂电池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足以抵抗所滥加的压力,而不致引起着火。用户可替换的
锂电池应有足够的强度而不致于伤到人。
4.2 电解质
4.2.1 用户可更换的电池不应含有压力蒸气或喷出伤害眼睛的有毒蒸气和液体 ,或电池壳体
在正常实验室条件下

23℃受冲击时漏出的有毒液体应小于 5ml。

4.3 使用
4.3.1 锂电池应当在使用时采取措施避免不正常的充电电流,测试的电池有一个可接受的
充电电流

Ic(见 18.1),在不正常条件下,应当在终端产品中采用保护措施:

a.两个阻塞型零件,比如二极管
b.一个阻塞型零件和一个限流型零件,比如电阻或保险丝, 限流器件应当限制充电电流至
1/3 值(非正常充电测试值)。
例外

1:终端产品应用时电池电路中不要求充电保护的,该种场合电池不会经受充电电流。

例外

2:电池已测试不会产生爆炸危险。

例外

3:可充电电池仅要求一个限流部件,而不是一个阻塞型部件。

        

   能

5. 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