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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预,而不是完全放开,实行与非政府投资一刀切式的推上市场;对其他非政府投资工程
造价要实行完全市场化管理,除了违法的造价行为外,政府不再进行任何干预。说的通俗一
点就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直接管理

 “多”一点,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直

接管理

“少”一点。当然,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直接管理“少”,不等于不重视,相反,即使是实

现了工程建设投资的完全非政府化,政府对造价的直接管理也不应该被忽视,这是任何市
场经济

 理论 所难改变的。按照这一思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

措施和

 方法 ,创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即对政府和非政府投资工程分类管理。对

非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主要靠市场调节,政府只进行报建审批的总量宏观控制,参加质量
检查,对不违反国家

 法律 的造价行为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包括招投标等一切造价控

制过程全部由业主操作,完全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对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政府采购
挂钩,从

WTO 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继续采取建材价格政府指导价进行造价控制,规定

工程造价的上限与下限,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直接监督与管理。可借鉴香港的管理模式,探索
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直接代建设单位管理工程造价,由该专门机
构负责工程的调研、招标、合同签定、造价监理、结算审核等全部造价控制工作。对政府投资工
程可由政府组织专门的工程造价审查机构或委托当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将
审核结果公开,接受

 社会 中介机构和群众的监督;即使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也

必须接受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再审查方可备案。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审核终身负责制,不
论何时出现

 问题 ,都要追究所有当事人责任。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要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方

向,将对工程造价计价监督的重点转移到政府投资工程上来,对每一项政府投资工程进行
严格的工程造价监理与把关。当然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的直接管理不等于否定市场调节机
制的作用。加强直接管理,是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管理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市场投资操作,
由专门的专业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招投标,即采取政府采购的有关原则
进行招投标,直接将政府投资项目列入政府采购管理的机制当中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专门机构进行市场化操作,而不是有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所谓的直接管理是政府直接
控制的

“有形”市场式的管理模式,而不是计划经济的那种直接控制。对工程造价的直接管理

是政府宏观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和基础,国家的宏观控制政策又反过来指导工程造价的直
接管理。这个管理过程要通过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这一工程造价管理中枢来实现。为此,
必须进一步加强全国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自身建设,将建设部统一领导下的全国工程
造价管理机构编成

“一张网”、围成“一盘棋”,充分发挥这支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造价管理

队伍的作用,通过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强对政府投资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的
直接监督管理,为国家对工程造价宏观调控提供必须的准确数字,更好地实现各类工程项
目的造价控制,才能避免建筑产品价格的不正常波动对国民经济造成的不良

 影响 ,才能保

持建筑业长久的

 发展 后劲,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