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螺栓能自由穿入。
λ 垫片的材质和涂料应符合设计规定,大直径垫片需要拼按时,应采用斜口拼接或迷宫形式
的对接,不得直接对接。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等。
λ 严禁采用先加好垫片并拧紧法兰螺栓,再焊接法兰焊
口的方法进行法兰焊接。
λ 螺栓宜涂以二硫化钼油脂或石墨机油加以保护。λ 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的螺栓,
安装方向应一致,紧固螺栓时应对称、均匀的进行、松 紧适度。紧固后丝扣外露长度;应不超过
2~3 倍螺距,
需要用垫圈调整时,每个螺栓只能 用一个垫圈。
λ
5.4
热力管道安装:
5.4.1 热力管道的管径、管材、标高、坡度、坡向、阀门、管件及其它附件应严格按
设 计图纸进行核查和安装;并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外观检查和出厂合格证的检查。
5.4.2 属于《锅炉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规定需进行监督的管道系统所使用的管子及管件, 应逐一检查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
5.4.3 管
道连接采用焊接时,当
DN<50mm
,可采用氧-乙炔焊。
5.4.5
蒸汽支管应从主管上部接出。
5.5 压缩空气管
道安装:
5.5.1
管道的管径、管材、标高、坡度、坡向、阀门、管件及其它附件应严格按设计要 求进行安装。
5.5.2
管材及附件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砂眼、凹陷 等缺陷。
5.5.3 管道安
装前,管子内壁必须清除铁锈及污物。除锈方法可采用圆形钢丝刷反复拉 刷,直到确认管内污物己排除,方可进
行安装。
5.5.4
管道经切割、钻孔与焊接完毕后,内部应预清理,不允许留有熔渣、残及其它脏 物。焊缝应均
匀,接口平齐,无咬肉及砂眼。
5.5.5 干管上所有接出的支管以及所有的温度计、压力表等附件需在管路上开
孔,一定 要在管路安装之前进行,决不允许在安装之后进行。
5.5.6 管路弯头尽量采用压制弯头,如市场无货,
可自行煨弯。
5.5.7
变径管的底边,一般应做成水平的;这样有利于凝结水的排放。
5.5.8 管道穿墙壁或楼板
时,应放置套管。
6
、管道系统的试验
6.1
一般规定:
6.1.1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规定对管道系统进行
强度、严密性等试验,以检查管 道系统及各连接部位的工程质量。
6.1.2 热力管道用洁净水作介质进行强度及
严密性试验。压缩空气管道采用洁净水作介
质进行强度试验,用空气或惰性气体进行严密性试验。
6.1.3
管道系统试验之前应具备的条件: 管道系统
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
λ 支吊架安装完毕,牢固、正确、无歪斜活动现象。λ 焊接和热处理工作结束,并经检验
合格;焊缝及其他应检查的部位,未经涂漆和保温。
λ 管线上所有临时设施均已清除。λ 埋地管道的坐标、标高、
坡度及管基、垫层等经复查合格。试验用的临时加固措施经检查 确认安全可靠。
λ 试验用的压力表、温度计已校
核合格,压力表的精度不低于
1.5
级,表的满刻度值为最大 被测压力的
1.5~2 倍,压力表不少于二块,气压
试验用的温度计,其分度值不能超过
1℃
。
λ 具有完善的、并经批准的试验方案。λ 试验前用压缩空气(已脱油
过的氧气管道和洁净管道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清除管内锈 质和污物。 必要时用水冲洗 (不允许用水冲洗的
煤气管道等除外) 水的流速
λ
, 控制在
1
~
1.5m/s
,直到排出的水干净为止(冲洗时可用木锤敲打管道) 。
管道系统中不能参与试验的设备、仪表、调节阀、安全阀、爆破膜等应加以隔离或拆除; 如加置临时用的盲板、
堵头等,并应作记录。
λ 管道系统试验前,应与运行中的管道设置隔离盲板。对水或蒸汽管道如以阀门隔离时,
阀 门两侧温差不应超过
100℃。λ 试验过程中如遇泄漏,不得带压修理,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验。λ 系统试
验合格后,试验介质宜在室外合适地点排放,并注意安全。
λ 试验完毕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核对记录,
并填写《管道系统试验记录》 。
λ 6.2
水压试验:
6.2.1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介质
用洁净水。
6.2.2
系统注水时,应打开管道各高处的排气阀将空气排尽。待水灌满后,关闭排气阀 和进水阀用
电动试压泵加压,压力应缓慢上升,升压可分
2~3
次进行,每次间隔可对管道 进行检查;无问题时方可继续升
压,达到规定试验压力时,停压
10min,以无泄漏,目测无
变形为合格。
6.2.3
强度试验合格后,把压力降到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在工作压力下用涂刷肥 皂水
的方法检查焊缝和法兰连接处,并同时用小锤在距焊缝
15~20mm
处沿焊缝方向轻轻 敲击。如无泄漏,保持半小
时压力不降为合格。热力系统,在试验压力保持的时间内,压力 下降不超过
0.02Mpa
,则认为合格。
6.2.4
当试验场所环境气温低于
5℃
时,必须有防冻措施。
7
、管道系统的清洗、吹扫
7.1
一般规定:
7.1.1 管道系
统强度试验合格,应进行全系统的吹扫与清洗;彻底清除安装及试验过程 中的焊渣、锈质、污物和积水。
7.1.2
吹洗方法和吹洗用的介质应根据管道使用要求,工作介质及管道内表面的脏污程 度来确定。吹洗顺序一般应先主
管、后支管;先标高高的管子,后标高低的管子。
7.1.3 对未能吹洗或吹洗后可能留存脏物的管道死角,应用
其他方法补充清理。
7.1.4
管道吹扫应有足够的流量,吹扫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流速不低于工作介质流 速,
一般不小于
20m/s
。
7.1.5 在吹洗过程中,应用木锤敲打管子,对焊缝、附件、死角及管底应重点敲打,但
不得损伤管子。
7.1.6
吹洗前应考虑管道支吊架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应预加固。
7.1.7 管道吹洗合格后,应填
写《管道系统吹洗记录》 ,除规定的检查及恢复工作外,不 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作业。
7.2 水冲洗:
热水管道、凝结水管道采用清洁水冲洗,冲洗水尽可能达到最大流量或不小于
1.5m /s 的流速;并接入可靠
的排水井或沟中,保证排放畅通无阻,水冲洗应连续进行,直到出 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处目测一致为合格。
冲洗后应将水排尽, 需要时可用压缩空气吹干 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3
空气吹扫: 压缩空气管道在吹扫的过
程中,在排气口用白布或涂白漆的靶板检查,如
5min
内检查 其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其他脏物即为合格。
7.4
蒸汽吹扫:
7.4.1
蒸汽管道用蒸汽吹扫。蒸汽吹扫前,应缓慢升温暖管,且恒温
1 小时后进行吹扫,
然后自然降温至环境温度,再升温暖管,恒温进行第二次吹扫,如此反复进行,一般不少于 三次。
7.4.2 蒸汽
吹扫的排汽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地点进行排放,并加以明显标志,管口应向上 倾斜。排汽管应具有牢固的支架,以
承受其排空的反作用力。排汽管直径不应小于吹扫管的 管径,长度应尽量短。
7.4.3 保温管道的蒸汽吹扫工作,
一般宜在保温施工前进行,必要时可采取局部的人体 防烫措施。
7.4.4 蒸汽吹扫效果,可用铝板置于排汽口处
检查,如板上无铁锈、脏物即为合格。
8
、管道的保温及防腐
8.1
一般规定:
8.1.1 管道的保温及防腐要求应
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
8.1.2 防腐用的涂料和保温工程的主要材料应有制造厂合格证或分析检验报
告,过期的 涂料和没有合格证的保温材料必须重新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
8.1.3 涂漆和防腐施工一般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