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好;有的是风能资源优越但开发条件非常差;有的是风能资源和开发条件都很差。。对
于这些有好有差甚至某些项目是有陷阱的,作为业主在决定接手项目开发时,一定要对风
能资源和开发条件进行现场踏勘,根据气象站资料大致推求项目所在区域年平均风速再根
据厂址处地形地貌特征、植物风吹变形(年平均风速与树的变形最相关)、当地居民调查情
况等现场实际情况对所推算的年平均风速、主导风向、风功率密度等进行验证。至于开发条件
可以通过收集当地电网 、地形地貌、区域地质等资料进行大致评估。在此研究阶段,不宜直
接把投资机会研究委托咨询设计单位做,要充分利用业主自身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风电
项目开发经验,如业主确实没有经验丰富、专业全面的资深风电人才,可以聘请国内咨询设
计单位主设和设总、其他风电开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承包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
资深风电专家进行评估。目前在全国风电开发资源不多特别是优质资源紧俏之际,各开发主
体往往争先恐后地跑马圈地,甚至饥不择食的抢夺风电资源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
商引资往往会刻意夸大风电资源的优越性。在这种背景下,业主开展投资机会研究,认真评
估风能资源和开发条件,测算项目财务指标、识别项目风险、把项目陷阱甄别出来就显的尤
为重要。
二、与地方政府签订开发协议
一旦企业内部通过投资机会研究后,认为该风电项目具有较好开发条件和投资回报就
要及时与地方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在投资协议书中
1、要尽量争取当地政府在用地、税收、规
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
2、要在协议书中明确风电场进场道路(如果能够增加风电场检修道
路最好)土地由当地政府无偿提供,投资方负责修建,进场道路双方共同使用。
3、要明确
项目投资主体以及当地政府毁约索赔补偿条款。
4、要特别明确当地政府在风电项目核准前
“
”
期工作期间配合业主的专用条款,比如协助办理 路条 、环保、规划、用地、接入电网等支持
性文件的取得。
三、风能资源测量及评估
委托测风公司根据国家标准
GB/T18709-2002《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进行
不少于一年时间对拟建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测风塔数量应满足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价的要求,
并依据风场地形复杂程度而定。对地形比较平坦的风电场,一般在场址中央选择有代表性的
点安装
1 个 70m 高测风塔。对地形复杂的风电场,测风塔的数量应适当增加。经过测风,
主要收集年平均风速、主导风向、风功率密度、风功率密度等级等参数。风功率密度蕴含风速、
风速频率分布和空气密度的影响,是风电场风能资源的综合指标。风功率密度等级达到或超
过
3 级风况的风电场才有开发价值。测风满足一年后,测风公司要根据 GB/T18710-
2002《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依据测风参数对风电场的风能资源做出综合性评估,并
编写风能资源评估报告。
四、预可行性研究
业 主 应 根 据 委 托 合 同 和 《 风 电 场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办 法 》 发 改 能 源
[
2003]1403 号文件对咨询设计单位设计工作进行管理,主要督促其在收集资料(比如
电网资料、交通运输资料、厂址周边调查、地形地貌测量、地质勘探、气候调查及其他资料)过
程中检查是否认真详实;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满足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需求。要主动检
查 报 告 编 制 内 容 是 否 按 合 同 和 《 风 电 场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办 法 》 发 改 能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