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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理资质管理问题

  我国对建设监理的资质管理采取的是人员资质和企业资质的双重管理,要

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根据不同条件

监理企业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可以说对资质的双重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为

人员和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对于保证我国建设工程监理队伍的基

本素质,规范监理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

题还很严重,加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还不足,致使有些不符合资质要求的

 

企业和个人还在市场中。

  

3

 

监理工作不到位

  

3.1

 

人员不到位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全国基础建设项目的迅猛增长,使得现有工程监理

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各业主单位在招标时要求

的人员资质都偏高,有的监理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在多个项目上报同一批人员。

因此一旦中标,换人以及很多项目的总监只挂帅不出征和空挂监理人员的现象

 

屡见不鲜。

  

3.2

 

管理不到位

  受利益驱动以及为了企业生存的需要。有的监理企业把承揽的项目承包给个

人或转包到某个较低资质的企业,而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这样势必会造成企

 

业对项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3.3

 

监理权力不到位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两管、一协调。而实际上赋予监理工程师的

权利仅局限在质量控制上,如果没有其它的权利作保障

(特别足计量支付权、设

计变更审查权

),承包人不会接受或不听监理工作指令。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

 

制也会大打折扣。

  

4

 

监理人员的自身较低的素质状况阻碍了全过程监理的实施

  在许多的建设单位当中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师以前多是有关于工程设计、施

工管理以及施工技术人员。经过短期的不成熟的业务训练或者是未经过短期培训

就直接上岗进行工程监理工作的一些离退休的技术人员。这些业务不精的技术人

员片面的把建筑工程监理理解为单纯的质量监督,在思想上错误的认识了这项

责任重大的工作,他们对现行的规范标准不了解。他们当中许多人员只懂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