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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系统不得不进入第二次开发。另外,一些城市盲目追求一步到位、一劳永逸的目标,希

望采用的技术最先进,系统最稳定,且能保持很长时间不被淘汰。但是由于医保工作尚处于

改革阶段,一些管理模式、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的变化在所难免,致使

“高大全”的目标难以实

现。还有一些地方在系统建设之初,由于缺乏充分的需求分析,站的高度又不够,开发的软

件不能适应医保业务的变化要求,致使不少系统陷入了不死不活的尴尬境地。还有一些地方,

仅仅从医保的角度出发进行设计规划,没有充分考虑社会保险业务发展的一体化要求,系

统割裂增加了运行成本,重复建设造成了巨大浪费。还有一些系统,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应用效果不理想,长期搁置不用,导致系统的发展后劲不足。除此之外,由于前两年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对医保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市场没有进行明确规范,而全国从事这个领域应

用软件开发和服务的公司非常多,竞争非常激烈,这些公司的业务系统标准规范不统一,

缺乏统一管理,给医保管理信息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造成了障碍。

 

  

2 适应需求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所要达到的功能 

  医疗保险管理的计算机化是一项规模巨大的信息系统工程。它的基本模式是:以医疗保

险管理中心为信息系统的中心,与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联网,构成一个庞大的覆

盖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

 

  

2.1 基本的业务功能要求 

  系统的总体逻辑结构应根据系统的数据和功能需求,

MIMIS 主要由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业务子系统、定点医院业务子系统、定点药店业务子系统三个部分构成。

 

  该系统涉及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单位、定点医院和药店、财政部门、银行等单位以及

众多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参保单位:定期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的变更情况;按时进行医疗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

定期代表单位职工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业务。

 

  参保职工:按月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医疗保险费;持医保

I C 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

购药。

 

  定点医院、药店:按照医疗保险政策和医保中心制订的药品、诊疗、病种等医保目录,完

成参保职工在医疗机构的治疗、购药等服务工作,允许其持医保

I C 卡结算,按约定与医保

中心结算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

(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医

保基金的征缴核定工作、负责管理统筹基金收支、负责完成参保职工的特殊医疗费用的报销、

负责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负责监督检查医保政策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执行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