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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再运行。

”所谓独立,是两个电气装置无相互控制关系,两个电气装置除应采用串连连接

外,还必须分别由两个独立的信号控制,因为受一个信号控制时,如这个信号失效,两个
电气装置均不能使制动器抱闸。目的是使制动器可靠断电制动。这两电气装置可以由两个独
立的接触器,也可采用一个能切断制动器线圈电流的接触器和一个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
流的控制装置及每次停车时检验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来共同组成。检验时,应根据电气原理
图和实物状况,检查切断制动器电源的电气装置数量和独立性;并通过运行试验,人为使
一个电气装置触点不打开,电梯应不能反向运行。

 

  (

3)GB7588-2003 的 2.4.2.1 条款要求:“当轿厢载有 125%额定荷并以额定速度向下

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曳引机停止运转。在上述情况下,轿厢的减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钳
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所产生的减速度。

”检验时,轿厢均布 125%额定载荷,使轿厢在较低

层站,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拉下总电源开关,电梯应能可靠制停,同时用粉笔轻靠在钢
丝绳上,测得的粉笔痕迹长度再除以曳引比即为轿厢制停距离。再根据

 a=V2/(2S)计算减

速度

 a,则 a 应在(1.96~9.8)m/S2。 

  

4.预防制动器出现问题的措施 

  (

1)电梯的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使用电梯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建立电梯档案,

建立并落实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电梯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条件时,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早期电梯产品进行更
换或改造。

 

  定期对制动器上的制动弹簧、销钉(轴)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

2)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电梯的

安全技术性能。应加强对维修保养人员的能力培训,使其掌握电梯的技术要求和常见故障问
题的解决方法,提高维修保养质量。在做好日常维修保养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保养计
划,突出重点难点,保证安全。

 

  (

3)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对于电梯的技术标准,加强对制动器的质量

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及早发现和消除制动器事故的隐患。在定期检验时,应增加对制动
器外观的检验内容,并以轿厢空载上行使制动器突然失电的方法,来间接评估制动器的制
停效果。

 

  (

4)电梯生产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杜绝制动器在设计和制造上的

缺陷。当向制动轮施加制动力的机械部件不起作用时,应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质
量、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建议增加试验次数,并在试验确认合格后对作用于制
动弹簧的螺母进行漆封。应免费承担在用电梯修理、改造的技术服务及指导工作,并按技术
规范要求负责调试,并对结果负责。

 

  

5.制动器动态试验还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在上述检验过程中,当发现曳引轮与钢丝绳相对滑移较大,特别是某些高速电梯,其
滑移量都难以测量,此时我们所测量到的轿厢制停距离将不能反映出能制动器工作可靠性
有些甚至是由于制动力矩过大,制动轮抱死后,轿厢由于惯性作用导致曳引钢丝绳在绳槽
中发生相对滑移。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一方面需检查制动臂压缩弹簧的压缩量是否在厂家
设计范围内,如果这方面没有问题,且制动轮未出现瞬间抱死的现象,则此时我们应考虑
另一方面的因素,因为对在用电梯定期检验时,进行上述实验,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可能会
导致曳引力发生改变,因此我们还需要按照国标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9.3 规定:曳引式电梯应满足的三个条件中第 a 项规定,进行曳引能力试验,以排除是否

存在曳引力不足的问题。具体做法是:将轿厢有

125%的额定载荷,在井道中最不利的工作

位置(一般是最低层站)此时电梯应能保持平层且不打滑;如果存在打滑现象,则说明电
梯曳引力不足,需予以排除后重新进行制动器动态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