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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将容器盛装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具有危险性的废液、废气,从法律角

度上定为固体废弃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人类的生产

和生活消费活动。

固体废物的分类方法很多,按其化学性质可以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按其形态可以分为固态废物、半固态废物和液态(气态)废物;按其污染特性可

以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按来源分为工业固体废物

(指矿业、冶金工业、石油化工业、能源工业、轻工业等行

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农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其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是工业

危险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

7.1  概述

7.1.1 危险废物的定义和鉴别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

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特性通常是指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浸出毒性、急性

毒性等。凡具有一种或多种以上危险特性者,即可称为危险废物。

7.1.1.1 急性毒性

能引起小鼠

(大鼠)在 48h 内死亡半数以上者,并参考制定有害物质卫生标准

的实验方法,进行半致死剂量

(LD

50

)试验,评定毒性大小。

7.1.1.2 易燃性

含闪点低于

60

的液体,经摩擦,吸湿和自发的变化具有着火倾向的固体,

着火时燃烧剧烈而持续,以及在管理期间会引起危害。

7.1.1.3 腐蚀性

含水废物,或本身不含水,但加入定量水后其浸出液的

pH

≤2 或 pH≥12.5

的废物;或最低温度为

55

℃,对钢制品的腐蚀深度大于 0.64cm/a 的废物。

7.1.1.4 反应性

当具有下列特性之一者:

 

① 不稳定,在无爆震时就很容易发生剧烈变化;

 

② 能和水进行剧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