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将容器盛装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具有危险性的废液、废气,从法律角
度上定为固体废弃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人类的生产
和生活消费活动。
固体废物的分类方法很多,按其化学性质可以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按其形态可以分为固态废物、半固态废物和液态(气态)废物;按其污染特性可
以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按来源分为工业固体废物
(指矿业、冶金工业、石油化工业、能源工业、轻工业等行
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农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其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是工业
危险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
7.1 概述
7.1.1 危险废物的定义和鉴别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
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特性通常是指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浸出毒性、急性
毒性等。凡具有一种或多种以上危险特性者,即可称为危险废物。
7.1.1.1 急性毒性
能引起小鼠
(大鼠)在 48h 内死亡半数以上者,并参考制定有害物质卫生标准
的实验方法,进行半致死剂量
(LD
50
)试验,评定毒性大小。
7.1.1.2 易燃性
含闪点低于
60
℃
的液体,经摩擦,吸湿和自发的变化具有着火倾向的固体,
着火时燃烧剧烈而持续,以及在管理期间会引起危害。
7.1.1.3 腐蚀性
含水废物,或本身不含水,但加入定量水后其浸出液的
pH
≤2 或 pH≥12.5
的废物;或最低温度为
55
℃,对钢制品的腐蚀深度大于 0.64cm/a 的废物。
7.1.1.4 反应性
当具有下列特性之一者:
① 不稳定,在无爆震时就很容易发生剧烈变化;
② 能和水进行剧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