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或与现行规范条文相悖的部分。
二、使用功能
1 、小户套型住宅的居住空间全部设计为朝北向。
2 、 高 层 住 宅 剪 刀 楼 梯 段 净 宽 设 计 为 墙 与 墙 之 间 净 距
1.10m 。
3 、索引楼梯栏杆标准详图时,选型不当,致使栏杆垂直
杆件净距大于
0.11m 。
4 、餐饮建筑厨房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清洁设施如拖布池、
清扫工具等仍习惯设置于男女厕所内。
5 、客厅、卧室、办公、教室、会议、阅览等需要安静的
空间与电梯井道毗邻,设计未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
6 、地下汽车库排风竖井出室外的排风口距离室外地坪高
度小于
2.5m。
三、无障碍设计
1 、建筑入口室内外高差不大,仅设普通坡道,认为即可
兼作无障碍入口。
2 、供残疾人通行的门(如入口、阳台、卫生间等)内外
楼地面高差仍依惯例设计为
0.02m 。
3 、高层、中高层住宅、旅馆等设计未考虑设置无障碍住
房和无障碍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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