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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065-2009 

前      言 

 

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质标发[2008]398 号文件及浙江省建设厅建科发[2004]115 号

文件的要求,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浙江

省综合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主编,并会同省内 13 家主要工程勘察单位在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我省工程实践经验、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我省具有地貌单元多样、地质条件复杂及地域差别大的特点,有必要编制一本突出地方特

色的浙江 省地方 标准《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了 反映和 总结改 革开放 以来我 省岩土工

程勘察的技术水平、研究成果及成功经验,编制组以多种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了勘察、

设计、施工、科研、教学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并与浙江省标准《建筑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3/1001-2003)等有关规范协调、衔接,完成了本规范的编制。 

规范的主 要内 容是: 1、总 则; 2、术 语和符 号; 3、基本 规定 ;4、 区域地 质环 境;5、勘

察等级、阶段和纲要;6、岩土的分类和描述;7、工程地质调查和勘探;8、建筑地基勘察;9、

市政工程勘察;10、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11、特殊性岩土地基勘察;12、场地与地基的

地震效应;13、地下水;14、室内试验;15、岩土工程参数的统计分析与确定;16、岩土工程

勘察评价及勘察报告;17、现场检验和监测;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

杭州市文三路 232 号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分院,浙江省标准《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

察规范》管理组,以供再次修编时参考。 

(邮编:310012,E-mail:zjugt@mail.hz.zj.cn) 

 

顾            问:益德清    龚晓南    王铁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