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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3]102 号文件《关于印发“二 00 二~二 00 三年工程建设国

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

在对原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 50215—94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年来我国煤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

革的实践经验,考虑了我国煤矿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入世要求,特别是引入了十年来国
内外矿井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科研成果。初稿提出后,以多种形式征求了全国煤炭
系统有关方面专家和单位的意见,经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最后审查定稿,形成本规范。

本规范共

15 章,4 个附录。和原规范相比,除章节构成有较大改变和适用范围由“设计”

拓展到

“预可研”及“可研”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动较大的有:改变了旧的煤炭资源储量分类

计算原则和方法;修订了矿井设计工作制度和矿井设计服务年限;进一步改革矿井开拓部
署,吸取国内外先进成熟、行之有效的煤层地下开采技术和采煤方法;提高以采、掘、运为主
体的全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矿井生产的进一步集中化和高产高效;提高矿井安全技术
装备和智能化技术装备的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改革矿井地面布置和机修、材料
供应体制;加强环境保护、重视资源合理开采、注重经济效益,保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煤炭

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

 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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